成华区工商联拟聘请律师事务所提供日常法律服务,兹邀请符合要求的承接主体参与遴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成华区工商联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
承接主体工作内容包括且不限于以下方面:
1.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法律意见及法律培训服务。
2.起草、审查、修改各类合同、法律文件。
3.参与重大决策论证和重大项目谈判,提供专业法律意见。
4.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法律宣传进企业”活动。
5.办理其他常规法律事务。
三、服务时间
法律服务期为三年(2025年—2027年),合同一年一签。根据全年履约考核情况,以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签订下一年度服务合同的依据。
四、购买服务预算
2025年度法律顾问服务费用不超过本年度区财政预算批复的法律服务费用人民币2.8万元。法律服务期后两年的法律服务费用均不超过各年度财政预算批复数。
五、承接主体申请资格条件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承接主体须承诺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服务团队律师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意识、纪律意识、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在政府采购法律实务工作领域具有较强的专业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在引导民营企业加强合规管理方面有较强的专业能力;具有较强的应急协调处理能力;能及时回应采购方提出的咨询。
六、比选文件(详见附件)
七、响应文件递交
1.各参加比选项目的单位自行编制比选申请文件。
2.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2月12日至2025年2月14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
3.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48号5楼513室。
4.逾期送达的文件不予接受;以电子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密封或标注不符合比选公告规定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5.文件不退还。
八、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公告在成都市成华区工商联门户网站上发布。
网址:http://www.chqgsl.org.cn
九、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罗老师
地址:成都市一环路东三段148号5楼513室
联系电话:028-84310789
附件:成华区工商联常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比选文件
成华区工商联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