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首场记者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常振明表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企业来说,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创新,要用科技的手段来补这个短板。全国工商联同样也建议:支持民营企业创办科研机构。
当前,为了适应市场竞争的现实需要,不少大型民营企业也设立了科研机构,这与公办的科学院、科研所、大专院校的附属研究所以及科技人员创业兴办的专业科研院所共同构成了我国科研机构多种所有制并存、多种专业性互补的可喜局面。
民营企业创办的科研机构以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为主要内容,以技术革新、产品开发为主要目的,直接服务于企业发展、经济建设,具有国有科研机构难以企及的三大优势:一是项目选择优势。民营企业直接与社会需要对接、与生产经营相联,了解行业的发展瓶颈、生产中的薄弱环节,能提高科研的针对性,不断推出满足现实需要的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二是机制灵活优势。民营企业能够在业绩考核、薪酬奖励等方面,采取灵活的机制办法,最大限度地激发科研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制定较为灵活合理的合作机制和方式,激活全社会科研活力。三是成果转化优势。民营企业的科研机构以提高企业生产能力、经营效率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能够及时转化科研成果,将科研优势转化为生产经营优势、企业竞争力优势。
尽管优势明显,但民营企业在创办科研机构时,还是遇到了一些困难,如因职称待遇等问题而导致科研人才难留,受制于公办科研机构的管理要求等而导致合作不顺,民营科研机构各自为战而使信息不畅,国家机构的鉴定不及时而导致的推广不易等问题。
基于上述问题,全国工商联《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创办科研机构的提案》建议,各级政府大力构建有利于民营科研机构发展的外部环境,提供有利于民营科研机构发展的相关税收、资金、人才、技术方面的政策支持,扶持民营企业建立科研机构,促进企业更加自觉地强化科技驱动作用,将科研力转化为生产力,在全社会形成科技兴国的浓厚气氛。
首先,在人才引进上予以支持。利用科研人才资料库,为企业推荐所需的科研人才,同时为科研人员评定职称打开方便之门,享受同等待遇。放开国有科研机构人才聘用条件,尤其是年龄限制,鼓励人才自由流动,解决民营科研机构人员对于自身身份的后顾之忧。
其次,在项目申报上予以支持。用科技计划推动民营企业科技创新和民营科研机构的发展,消除对民营科技企业的身份歧视,将民营企业申报的重大科研项目,列为政府主导的科技攻坚项目。对于民营科研机构从事的科研项目,如果企业提出请求人员支持需求,政府主管部门要在合理确定双方责权利的前提下,尽力组织力量,集体攻关。
同时,在平台建设上予以支持。产业研究机构建设是共性技术研究体系建设的核心环节。民营企业有能力也愿意承建产业研究机构,但需要政府重点支持,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在国家层面设立专项资金支持计划。
再次,在财政税收和金融政策上予以支持。建议政府运用贴息、担保等方式对民营企业技术创新进行扶助和激励。鼓励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服务民营科研机构的研发工作。
最后,在混合改制上予以支持。支持民营企业联办、收购、并购行政、事业单位性质的科研机构,快速提高民营企业科研机构的档次,并保持老员工原有的待遇不变,同时加大对新机构的支持力度。
只有激发全社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科研创新能力,才能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攻坚战中取得更大的胜利。